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1398814524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管辖知识
文章列表

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有何规定?

2016年5月24日  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http://www.dpbhmax.cn/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文章来源: 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律师: 赵龙 [西双版纳]
云南言律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8814524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dpbhmax.cn/art/view.asp?id=851250692699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侵权纠纷管辖怎么确定法院 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
  • 2.民事裁定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地域管辖的修改
  • 3.特殊案件管辖冲突的解决办法 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
  • 4.怎么确定保证合同管辖 婚姻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 5.刑事案件怎样确定由何地公安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