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1398814524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东兴首例拒执案宣判 嗜赌“老赖”获刑1年6个月

2016年5月27日  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http://www.dpbhmax.cn/
      “我知道自己错了,以后再也不赌了,争取早日把钱还上!”2015年12月3日下午,在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的被告席上,一名年轻的女子泣不成声,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天,该院开庭审理东兴市首例拒执案,东兴市江平镇的吴女士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  2013年,吴女士向自己的好友甘某借款10万元,事后未如约还款,甘某于2014年向法院提起诉讼。东兴法院于同年5月7日判决吴女士偿还甘某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吴女士仍无动于衷,声称自己无力偿还。甘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东兴法院执行局法官了解到,吴女士原本家境宽裕,但因嗜赌成性,渐渐开始负债累累。作为一名“资深老赖”,吴女士因欠款不还被告上法庭,已不是第一次。  早在2014年2月,吴女士曾因拖欠某银行借款本息192万元,被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2月13日,防城区法院通过执行程序将其位于东兴市某路的民房拍卖。吴女士在偿还欠款后,还剩余人民币约38万元,但她并未将钱还给自己的好友甘某,而将大部分存款转入其哥哥名下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同时,吴女士还花费12万元购买一辆白色马自轿车,同样“聪明”地将车登记在其大嫂名下,以隐匿、转移财产,并且经常参与赌博、进行高消费。  2015年1月,吴女士为隐匿财产,将由其购买的马自达轿车转卖他人,得款人民币8万元,依旧分毫未偿还给甘某。  2015年11月16日,吴女士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5年12月3日,在法庭上,吴女士数次落泪。“我想着和甘某是非常亲密无间的好友,所以就没有把钱及时还给她。”“我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欠钱而要进监狱!”坐在被告席上,吴女士悔不当初。最终,在休庭时,吴女士家人经法官劝说,先将2万元归还给原告甘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对于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 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律师: 赵龙 [西双版纳]
云南言律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8814524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dpbhmax.cn/art/view.asp?id=851262357858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西双版纳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 2.勐腊镇召开2018年秋收粮豆作物面积核实及产量调查培训会
  • 3.勐海县司法局召开 第三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 4.景洪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网约车管理工作推进会议
  • 5.满园生产队精准识别困难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