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13988145240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管辖知识
自首知识
刑罚分类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审判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管辖知识
自首知识
刑罚分类
强制执行
经济犯罪
罪罚轻重
刑事案例
罪名分析
刑事法规
刑事审判
刑事文书
文章列表
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何规定
2018年5月3日
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http://www.dpbhmax.cn/
第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情况的,经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
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律师:
赵龙
[西双版纳]
云南言律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98814524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dpbhmax.cn/art/view.asp?id=91321746441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辨法析理不可少
2.抗诉申请书代写需要注意的内容是什么 简易程序中的送达
3.法庭开庭辩论阶段的常规是怎么样的 公诉案件撤诉规定的历史沿革
4.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不足与完善 刑事二审“全面审查原则”的理性反思
5.关于目前中国商法研究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