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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2018年9月8日  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http://www.dpbhmax.cn/

  虽然社会一直倡导明礼诚信,但是还是有不少人因为各种失信问题被列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目前被列入名单的被执行人不仅会遭到各类曝光,而且行为也将受到极大限制。那么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哪些情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文章来源: 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律师: 赵龙 [西双版纳]
云南言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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